2015,
05,
v.36
108-111+129
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基本标准及理论反思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邮箱(Email):
DOI:
发布时间:
2015-10-15
出版时间:
2015-10-15
| 396 | 1 | 23 |
| 下载次数 | 被引频次 | 阅读次数 |
摘要:
随着程序正义理论的出现及其研究实践的深入,对中国提倡法治社会的目标产生深刻的影响。分析程序正义的概念、相关学说、标准及其特征,对程序正义在实践适用过程中进行反思,以探索民事诉讼程序向形式与结果公正的方向不断迈进。
Abstract:
参考文献
[1]蔡长林.民事诉讼程序公正之研究[M].北京:中国政法大学,2001.
[2][美]博登海默.法理学-法哲学及其方法[M].北京:华夏出版社,1987.
[3]季卫东.程序法比较论[J].比较法研究,1993(1).
[4][美]迈克尔.D.贝斯利.法律的原则:一个规范的分析[M].北京: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,1996.
[5]王盼,程政举等.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[M].北京: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,2002.
[6]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.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2014.
[7]马克思恩格斯全集(第一卷)[M].北京:人民出版社,1956.
[8]蒋薇.被追诉人程序参与权研究[D].南京师范大学,2013.
[9]李良子.论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相互转换[D].西南政法大学,2013.
[10]邢秋菊.民事诉讼程序正义价值及对我国再审程序的反思[J].辽宁行政学院学报,2007(6).
基本信息:
中图分类号:D925.1
引用信息:
[1]张结桥.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基本标准及理论反思[J].西藏民族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2015,36(05):108-111+129.
发布时间:
2015-10-15
出版时间:
2015-10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