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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目前的养老金投资被限定于定期存款和国债,但走市场化之路并辅以有效的法律监管既是世界潮流,也是未来趋势。应当专门制定养老金投资监管的法律规范,实行"固定投资与动态投资搭配并灵活调整"的基本模式,实行结构性的比例控制,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并实行决策、管理与执行"三分开",强化养老金投资的信息披露监管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。
Abstract:[1]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,呈高龄化、空巢化趋势[EB/OL].http://www.chinanews.com/gn/2011/12-27/3562069.shtml.
[2]北京老年人口247.9万,占全市户籍人口比重19.4%[EB/OL].http://news.sohu.com/20121023/n355529033.shtml.
[3]金水,肖君秀.广东投石问路中国版401K计划,万亿养老金遐想[EB/OL].http://finance.sina.com.cn/stock/y/20120324/083011669218.shtml.
[4]罗欣.王利明代表:尽快制定社保基金监管法[N].检察日报,2007-03-06.
[5]冯果,李安安.滥用与规制: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缺失及其补救[J].当代法学,2007(4).
[6]郑秉文.“名义账户制”: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理性选择[J].管理世界,2003(8).
[7]郑秉文.欧债危机下的养老金制度改革——从福利国家到高债国家的教训[J].中国人口科学,2011(5).
[8]郑功成.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未来发展[J].中国人民大学学报,2010(5).
基本信息:
中图分类号:D922.182.3;D922.28;F842.67
引用信息:
[1]冯辉.养老金投资的法律监管论纲——谋变之道与风险控制[J].西藏民族学院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2015,36(03):123-126.
基金信息:
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“老龄化压力下我国养老金筹集和管理机制的创新与法律规制研究”(项目号:12SFB5045)的阶段性成果
2015-05-15
2015-05-15